六盘水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3 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开内容

1.公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2.公开管理信息。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3.公开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4.公开执行信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针对一些重点工作,要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定期通报进展。加大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5.公开结果信息。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二)突出公开重点

1.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2.基本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公开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既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又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3.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各县、市、区、特区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紧急医学救援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计局应急办,属地卫计局应急办应及时报市卫计委应急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市卫计委应急办;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权限,及时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信息。

      (三)增强公开实效

1.制定公开清单。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行风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方式,继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

2.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3.加强解读引导。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访核验,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加强考核督促。要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