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0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19〕43号)以来,我市坚决落实有关要求,结合日常卫生健康管理及监督工作,持续做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现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1月25日
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登记表(市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记分事由 | 记分日期 | 记分情况 | 本校验期累计记分 | 本校验期记分清零时间 |
1 | 六盘水市人民医院 | 与马粉兰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2记2分 | 共4分 | 2022.4.23 |
2 | 与李喆禹的医疗事故鉴定,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3记2分 | |||
3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 未按规定报送流感监测工作情况 | 2019年12月27日 | 通知书201908记1分 | 11 | 2021.9.30 |
4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不符合放射卫生有关规定 | 2020年7月13日 | 通知书202003记2分 | |||
5 | 与陈东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4记2分 | |||
6 | 与甘润华的医疗事故鉴定,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5记2分 | |||
7 | 与差金芬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6记4分 | |||
8 | 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 与杨朝慧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7记2分 | 3 | 2022.6.14 |
9 | 与文云栏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8记1分 | |||
10 | 首钢水钢总医院 | 与陈光清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29记2分 | 3 | 2023.5.20 |
11 | 与李自光的医疗事故鉴定,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0记1分 | |||
12 | 六盘水安琪儿妇产医院 | 与辛涛之女的医疗事故鉴定,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2记4分 | 9 | 2023.12.28 |
13 | 与谢霞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3记4分 | |||
14 | 与黄碧柳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4记1分 | |||
15 | 六盘水祥盛精神病医院 | 4月10日任用非卫技人员、未按规定书写病历 | 2020年4月26日 | 通知书202001记5分 | 17 | 2022.5.29 |
16 | 在疫情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不良行为:1、预检分诊处无医务人员;2、备用口罩为“非医用”;3、医务人员未查核酸;4、未掌握含氯消毒液配制及浓度监测方法;5、未掌握终末消毒方法。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8记12分 | |||
17 | 六盘水山城精神病院 | 未按规定报送流感监测工作情况 | 2019年12月27日 | 通知书201907记1分 | 1 | 2023.5.20 |
18 | 钟山康民精神病医院 | 5月1-21日未按规定完成病历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 | 2020年6月2日 | 通知书202002记5分 | 5 | 2021.2.12 |
19 | 六盘水戴氏口腔医院(附设钟山门诊部) | 处方及输液卡无医师审核签字,无药剂人员签字,护理人员在药房发药 | 通知书202004记4分 | 4 | 2021.9.14 | |
20 | 六枝鑫慧俪妇产医院 | 病历书写不规范等 | 通知书202005记6分 | 6 | 2021.8.9 | |
21 | 盘州现代妇产医院 | 未取得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开展产前筛查检查 | 通知书202006记4分 | 4 | 2021.2.11 | |
22 | 六盘水清杰骨伤医院 | 1.放射工作人员李荣未做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2.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2019年未进行检测;3.无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4.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书写病历资料 | 通知书202007记19分 | 19 | 2021.5.20 | |
23 | 六盘水杨光五官专科医院(附设六盘水杨光五官专科医院黄土坡分院) | 使用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2020年11月25日 | 通知书202019记4分 | 5 | 2021.2.11 |
24 | 与岳朝英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6记1分 | |||
25 | 六枝现代妇产医院 | 给予警告、罚款51672元 | 2020年9月21日 | 记7分 | 13 | 2021.2.11 |
26 | 与王慧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1记4分 | |||
27 | 六盘水华佗正骨医院 | 与林必琴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5记2分 | 2 | 2023.6.18 |
28 | 六盘水春风骨伤科医院 | 与顾有珍的医疗事故鉴定,属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7记2分 | 2 | 2021.7.2 |
29 | 六盘水友好妇产医院 | 在疫情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不良行为:1、无新冠肺炎信息报告制度;2、预检分诊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未保持1米社交距离;分诊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不仔细;临时留置点设置不规范(不通风);3、普通门诊:患者、诊室医生及药房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胎心监护室一次性中单未一用一换;医务人员接待患者时,未做到“一患一消”;4、住院部:未指导患者及陪护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未开展非急诊住院预约机制;缓冲病区设置不规范(多人住一间);核酸采样室无防护用品脱卸点,且未配备防护用品;行急诊手术患者,术前未做胸片(无CT);诊疗环节未体现与新冠肺炎鉴别;陪护人员未进行健康情况和信息登记;未查见终末消毒登记本;5、医技部门:医技部门未实行非急诊预约检查;消毒记录不规范;发热患者、疑似病例未做到“一患一消”;发热患者、疑似病例与正常就诊人群无相对独立通道;工作人员未能熟知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6、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存放在化验室;7、环境及物品消毒:体温枪未做到“一人一消毒”;B超室工作人员不了解环境物品清洁消毒知识;无消毒隔离制度及终末消毒制度;污水未进行每日余氯监测;8、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核酸采集标本外送监测,24小时才能回报结果;9、物资储备:不能满足该院7天运转需求,仅有30个医用防护口罩及防护服;10、培训教育:抽查一名护士进行六部洗手,洗手后未干手,洗手时间回答不正确,手卫生时机回答不完善。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39记12分 | 12 | 2023.9.10 |
30 | 六盘水强生肛肠医院 | 在疫情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不良行为:1、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均未进行核酸检测;2、预检分诊点:未予发热患者配医用外科口罩;无消毒记录;3、普通门诊:医务人员接待患者时,未做到“一患一消”;4、住院部:无陪护探视制度,陪护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且未做健康情况及信息登记;行急诊手术患者,术前未做胸部CT检查(无CT);未建立疑似患者转诊定点医院治疗后终末消毒记录本;5、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未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医疗废物暂存点消毒登记不规范(采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使用中84消毒液已过期;6、环境及物品消毒:污水药物投放登记日期已到11月6日(于11月3检查),污水排放前无任何监测,不能确认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7、物资储备:无防护物资储备;8、培训教育:缺乏培训课件或内容及总结,大部分医务人员不知晓手卫生相关知识。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40记12分 | 12 | 2021.11.26 |
31 | 六盘水凉都妇产医院 | 在疫情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以下不良行为:1、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均未进行核酸检测;2、预检分诊点:未配发热患者用的口罩、体温表、手卫生消毒液、医疗废物桶,仅有体温枪;未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分诊人员将自己的外套穿在工作服外面,且未规范佩戴口罩(鼻子露在口罩外面);使用95%酒精消毒体温枪,84消毒液配置不规范(1:22);接诊时间未开展预检分诊工作;3、普通门诊:门诊挂号及药房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医务人员接待患者时,未做到“一患一消”;4、住院部:未指导陪护人员佩戴口罩;未开展非急诊住院预约机制;未设置缓冲病区;患者诊疗环节未体现与新冠肺炎鉴别;在病区将整理箱当做医疗废物暂存箱使用;未建立疑似患者转诊定点医院治疗后终末消毒记录本;5、产房、隔离产房:一次性物品存在复用现象;6、手术室:无任何制度,消毒物品存在复用现象,无菌物品堆放在无菌物品存放间地板上;84消毒液未监测浓度;使用后拖布未使用84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7、医技部门:医技部门未实行非急诊预约检查;工作人员未能熟知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8、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未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在检验科对面,未每日进行清洁消毒(每周消毒一次);医疗废物留置时间为一周;9、环境及物品消毒:B超及盆底诊疗室环境物表清洁消毒不到位;未见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记录;10、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2小时未能回报核酸检测结果;11、物资储备:不能满足该院7天运转需求,仅有医用口罩一件、护目镜一件及几件隔离衣;12、培训教育:最后一次院感培训已到11月5日(于11月4日检查),抽查一名医生进行六部洗手,洗手后未干手,洗手时间回答不正确,不知晓手卫生时机。 | 2020年12月28日 | 通知书202041记12分 | 12 | 2021.2.11 |
32 | 六枝济福精神病医院 | 给予警告、罚款10000元 | 2020.11.30 | 记5分 | 5 | 2023.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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