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保局、总工会,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各省属驻市和市属重点企业: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卫健函〔2021〕77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为主线,聚焦“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健康100年”主题,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主要活动内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宣传周活动采取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周活动。
(一)着重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市(特区、区)要紧扣建党百年主线,将宣传周活动与庆祝建党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事迹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故事分享、视频演示、图文展览等方式,回顾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所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特别要宣传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示职业健康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开展“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主题宣传。一是4月25日上午9:30,通过职爱网官网(www.zhiyehealth.com)点击“观看直播”或微信扫“《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线上直播”二维码(附件1)或关注“职爱健康”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中间菜单“观看直播”栏目等方式观看国家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二是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发布职业健康保护宣传用语,利用QQ、微信等方式向企业定向推送职业病防治知识。三是以播放宣传视频为主,有条件的制作宣传视频,营造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三)实施职业健康进企业活动。一是市有关部门会同钟山区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市卫生健康局深入盘州市、钟山区、水城区重点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宣讲活动。二是由职业健康专家林璐老师主讲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的诊断及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网络公开课。4月25日至5月1日,各企业通过贵州健康报官网(www.gzjkb.cn)首页,点击右上角菜单“网络公开课”或微信扫“网络公开课二维码”(附件1)或进入抖音“健康贵州”官方账号,在作品中选择收看等方式进行收看。
(四)参加职业病防治知识答题活动。省级统一制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答题,对答题达到60分的参加者给予随机抽奖的机会,获奖者颁发答题纪念品一份。4月25日至5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关注“贵州健康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右侧菜单“健康答题”栏目或关注“健康贵州”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中间菜单“微服务”后,在“知识问答”栏目等方式进行答题,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五)展示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宣传海报、推荐宣传用语,在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展示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各市(特区、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传播或展示,配合整体宣传活动的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特区、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积极组织辖区有关单位、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网络活动,努力营造“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的社会氛围。要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各市(特区、区)各单位要坚持活动形式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有条件的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各企业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职业健康宣传工作,组织职工观看国家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和网络公开课,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答题等活动,引导其树立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自觉保护健康。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富有自身特色的宣传周活动,形成人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健康达人的氛围。
(四)各市(特区、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多形式宣传;充分发挥疾控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着力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五)各市(特区、区)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2021年5月6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4)分别报送相关部门。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罗艳
联系电话:0858—8331639
联系邮箱:lpsswjwyjb@163.com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波
联系电话:0858—8227293
联系邮箱:1119453583@qq.com
联系人:市民政局邓荣静
联系电话:0858—8263528
联系邮箱:623924560@qq.com
联系人:市医保局张丽丽
联系电话:0858—8977109
联系邮箱:737316265@qq.com
联系人:市总工会王丹
联系电话:0858—8223145
联系邮箱:1158122709@qq.com
附件:1.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二维码
2.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4.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5.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提纲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二维码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线上直播 | 网络公开课微信二维码 |
健康贵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 贵州健康报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
附件2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改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健康。
2.建设健康企业,助力健康中国。
3.共建健康企业,共享职业健康。
4.践行职业健康,争做健康达人。
5.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在行动。
6.岗前岗中离岗时,做好体检保健康。
7.启航新征程,构建职业健康发展新格局。
8.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先。
9.健康工作,从我做起。
10.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
附件3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附件4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形式(次数/人数) | 省级 | 地/市级 | 县/区级 | 合计 |
观看国家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人数 | ||||
观看职业健康网络公开课人数 | ||||
参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答题人数 | ||||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 ||||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次数 |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数 | ||||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 ||||
制作宣传视频份数 | ||||
出动宣传人员数 | ||||
宣传受众人数 | ||||
特色活动:(可另附页) | ||||
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另附页) |
填表人: ?????????????????????????? 联系方式:
注:请各地区积极报送2021年职业健康工作图片视频素材,内容包括活动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督导调研等,视频素材应不少于1条,图片素材应不少于5张。所有素材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图片分辨率应大于1600*900,以“时间+地点+事件”命名;视频除历史素材外,分辨率应为720p以上,以“时间+地点+事件+播出栏目”命名。
附件5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提纲
一、总结提纲
(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详细描述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以及各项活动所取得的效果。活动要有数据支撑,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如参加人数、宣传受众人数、发放资料数、报道数等。
(三)活动开展所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其他要求
(一)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具有较强可读性。
逻辑性强,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突出亮点。提纲仅作为参考,各部分内容的标题可自取。
(二)提供的照片大小不低于2M。